六十一团年产800吨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要求,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六十一团年产800吨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市盛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一团6连,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0°31'28.0721",北纬44°14'23.461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建筑面积2000m2;建设滴灌带生产线6条,购置安装滴灌带生产设备6台,及场地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市盛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6699592252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邮箱:1950980551@qq.com

联系电话:18899572767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