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七十三团中心镇区范围,北至阔向线、南至金琪珊路、西至G577、东至团场边界线,总面积2049.67公顷。
规划内容:规划建设2×160MW背压供热机组(2×1050t/h超临界煤粉锅炉+2×16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在建新疆中硅科技有限公司3×40MW高温烟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和管道。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4-2030,远期规划为2031-2035年,展望至2040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镇江路1号联 系 人:时永芳
联系电话:15509997158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 系 人:李明罡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