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七十三团中心镇区范围,北至阔向线、南至金琪珊路、西至G577、东至团场边界线,总面积2049.67公顷。

规划内容:规划建设2×160MW背压供热机组(2×1050t/h超临界煤粉锅炉+2×16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在建新疆中硅科技有限公司3×40MW高温烟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和管道。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42030,远期规划为20312035年,展望至2040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镇江路1 人:时永芳

联系电话:15509997158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

人:李明罡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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