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伊犁矽美仕20兆瓦光伏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等两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伊犁矽美仕20兆瓦光伏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等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伊犁矽美仕20兆瓦光伏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61团 伊犁矽美仕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61团,该项目属已建成投运项目,建成投运年限为2014年,主要建设内容有110kV变电站1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26′33.644″,北纬44°16′37.478″;新建新疆伊犁矽美仕110kV变电站至110kV阿力玛里二级变电站输变电线路1条,线路长度约10.33km,起点坐标为东经80°26′30.002″,北纬44°16′41.078″,终点坐标为东经80°23′39.949″,北纬44°20′17.437″。总投资28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75%。 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强化项目运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植被恢复、驱鸟装置、环保警示标牌等生态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噪声管理,变电站厂界及输变电线路产生的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开展巡检,确保正常使用,严防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
(五)严格落实电磁环境防治措施。线路运行时产生的电磁环境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
(六)建立健全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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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补充耕地项目(一期) 63团 新疆可克达拉融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63团,该项目总建设面积约15307.42亩(其中,新增粮食种植面积约13396.58亩,其他工程面积约1640.84亩),其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渠道工程(包含新建总长度约12.69km支渠1条及配套建筑物等)、首部工程(包含改建滴管系统14个等)、节水灌溉工程(包含管道及阀门井等)、田间道路工程(包含新建田间道路26条,总长度约25.466km)、农田防护林工程(包含新建农田防护林1437.64亩及配套项目区林带灌溉系统等)、输配电工程等,项目区地理位置为东至东经80°32'53.968″、北纬43°55'16.669",南至东经80°31'55.247"、北纬43°53'32.200",西至东经80°30'17.738"、北纬43°55'20.260",北至东经80°30'59.675"、北纬43°56'20.349"。总投资12900.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74%。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团场指定地点。
(六)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生物量损失,保障植被安全;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和捕捞鱼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剥离地表土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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