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分区2×16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兵团分区2×160MW热电联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s://share.weiyun.com/ZknlYqaK

我单位将于公示期间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环评单位申请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国金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1号创新创业科技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丝路众创空间3层105号(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赵建祥

电话:19609992252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991-2358983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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