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年产600吨精酿啤酒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年产600吨精酿啤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600吨精酿啤酒项目 经开区城北区 新疆可克达拉河谷精酿啤酒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00'46.539",北纬43°57'27.400"。项目依托现有标准化厂房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1条年总产600吨精酿啤酒生产线(包含糖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旋沉槽、发酵罐、灌装机、电蒸汽发生器、制冷机、纯水制备和臭氧水制备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0%。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安装排气扇,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投放除臭剂,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厂界监控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中啤酒企业预处理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后经市政下水管网排放至可克达拉市污水处理厂;其余废水(包含生活污水、啤酒瓶和易拉罐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等)经市政下水管网排放至可克达拉市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0999-818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