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园区热电联产规划(修编)(2024-203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园区

热电联产规划(修编)(2024-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411月委托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园区热电联产规划(修编)(2024-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情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园区热电联产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站地址

 

https://share.weiyun.com/KFLuMLgj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漳河东路127

建设单位联系人:章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999-8182682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曲扬街418号办公楼十四层

评价单位联系人:毛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3137230

评价单位邮箱:76283000@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目前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热电联产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对本热电联产规划规模、布局合理性的看法及对规划所持态度和原因;

3)重点关心的热电联产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对热电联产规划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六、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xjbt.gov.cn/hd/ myzj,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此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