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示
2024年5月8日,第四师生态环境局信访人员接到举报,举报“新疆xx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放”,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属实。案件办结后,师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师环发〔2020〕43号)规定向1名举报人发放300元举报奖励。
望广大群众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主动参与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中来,踊跃举报身边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一)网络渠道(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
(二)微信渠道(关注“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
(三)拨打“96359”兵团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师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做到有报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第四师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