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团新疆伊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养殖100万只种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伊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63团新疆伊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养殖100万只种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63团新疆伊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养殖100万只种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第四师636连、14

建设内容:该项目一期建设种鸭养殖圈15个,共计24750平方米,种鸭运动场占地33472.21平方米,场内通道占地7664.22平方米,养殖辅助设施2个,共计893.02平方米。二期拟建设种鸭养殖圈45个,共计74250平方米,种鸭运动场占地100416.62平方米,场内通道占地22992.67平方米,养殖辅助设施5个,共计2679.06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伊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63团十四连沙林路15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现墨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213336444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园区镇江西路1360E

评价单位联系邮箱:707842702@qq.com

评价单位联系人:朱龙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399272973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意见表可从链接处进行下载。

 


      新疆伊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