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可克达拉经开区城西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可克达拉经开区城西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9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可克达拉经开区城西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 经开区城西南区 可克达拉市众鑫园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9'51.341",北纬:43°52'5.18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固废填埋场1座(包含填埋区、分区坝、雨水导排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系统、封场工程等),日处理规模25t,有效库容量约为10.58万m3,设计使用年限为11年,辅助工程建设监测井、导气系统、场界围挡等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04%。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封场工程。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用水管理,避免“跑、冒、滴、漏”。运营期生活、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填埋渗滤液等)经渗滤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防渗层完整性监测。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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