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建“年产500吨克林霉素醇化物项目”,现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克林霉素醇化物
建设规模:年产500吨克林霉素醇化物
建设地点: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有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宁远路211号众鑫公寓2508室
联 系 人:尹总
联系电话:13938966793
电子邮箱:15037732518@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楼
电子邮箱:847251881@qq.com
联 系 人:钱工
联系电话:0991-2358783
传 真:0991-230094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具体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