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2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8182544

  传    真:0999-8182544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9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师市环审〔2023〕58号关于四师六十三团江苏赛拉弗电力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师市环审〔2023〕58号 2023/12/28
2 师市环函〔2023〕15号关于新源县管氏豆制品加工厂新建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pdf 师市环函〔2023〕15号 2023/12/28
3 师市环函〔2023〕16号关于新疆牛香源肉制品精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pdf 师市环函〔2023〕16号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