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师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管材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管材生产项目(一期) | 可克达拉市 | 新疆可克达拉通达管业有限公司 | 湖南星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B区项目1号厂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0′44.989″,北纬43°57′14.638″。项目依托租用厂房进行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3条年总产10000tPE管材生产线、原材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循环水池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96%。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车间产生的混料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中排放限值。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ROC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标准要求。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中排放限值。产生的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及运营期加强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定期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产生的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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