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按照《兵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兵环委发20232号)要求,根据师市住建局工作职能和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现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1.指导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

2.负责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监督实施本行业扬尘治理技术规范,制定实施重污染天气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治理方案,组织落实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措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营,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

4.制定并监督落实本行政区域城镇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

5.开展城管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

6.加快热力管网改造建设,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等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加强师域内现有集中供热锅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监督管理。

7.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机井房的安全管理,监督城镇公共水厂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出水水质安全。

8.城市保洁扬尘防治,监督实施本行业扬尘治理技术规范,制定实施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