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师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军鹏制盖有限公司瓶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军鹏制盖有限公司瓶盖加工项目 | 七十二团 | 新疆军鹏制盖有限公司 | 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72团团部,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2°58′12.329″,北纬43°27′17.258″。项目主要扩建内容为新安装15台年产1300万铝塑盖、443万只塑料盖的注塑机。扩建后,项目包含30台年产287万只铝盖、2529万铝塑盖、883万只塑料盖的注塑机、组装车间1座、喷漆车间1座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25%。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注塑车间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车间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排入72团市政排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定期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产生的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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