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500吨外墙保温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8359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1500吨外墙保温材料项目 | 六十九团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秦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涞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六十九团六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3'31.259",北纬43°49'1.509"。项目用地面积6666.70 m²。项目新建XPS(二氧化碳挤塑聚苯乙烯板)厂房一栋,及2条生产线、EPS(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厂房一栋。配套综合办公区、消防水池、泵房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5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的1.525%。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篷布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禁止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并设置围挡。营运期设备密闭处理,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工序颗粒物设备加装挡尘软帘,车间日常封闭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营运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六十九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定期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残次产品集中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车间内降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切割打孔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以及废机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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