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中淼农业有限公司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新疆中淼农业有限公司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9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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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淼农业有限公司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七十团 新疆中淼农业有限公司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七十团五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30'21.143",北纬43°50'39.472"。用地面积为44237.54m²。该项目主体工程:果穗烘干室、脱粒工作塔、精选加工车间、热风炉房(2台12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6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 ;辅助工程:宿舍、堆场、晒场。建设完成后年烘干玉米果穗4万t。项目总投资5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6%。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和灰渣场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剥皮、捡穗、筛分等工序采取封闭处理,烘干塔整体采用彩钢板维护,执行以上操作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冲洗施工器械和车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项目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70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及合理布局,在做好车间密闭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玉米筛选产生的杂质外售做饲料;除尘灰、炉渣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至70团垃圾填埋场。生物质燃料包装废物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五)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增强项目区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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