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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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备注 |
1 | 第四师77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工程 | 七十七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月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