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四师哈桑河防洪治理工程等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四师哈桑河防洪治理工程等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7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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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四师果子沟防洪治理工程 六十五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六十五团八连段。新建防洪堤,起始点为八连公路桥上游0.35km处,地理坐标:北纬44°15′32.485″,东经80°54′56.139″,终点为八连公路桥下游2.6km处,地理坐标:北纬44°14′4.191″,东经 80°54′7.164″。建设防洪护岸8.19km。项目总投资227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1.18%。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做好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捕捞河道内鱼类、水生生物。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和植被扰动区恢复。施工期间不得利用非施工侧河道布置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采挖施工范围以外河床,减少项目施工对现状河道扰动。及时拆除导流围堰,恢复河床原貌,不得在河道内临时、永久堆置土方、砂石料,破坏河道,影响河道行洪。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尽可能避免施工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施工废水外排量,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做好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等措施,避免对施工区域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运输车辆穿越居民点时,应限速、禁鸣。选用低能耗、低排放施工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禁止在大风天气下施工;加强施工场界的硬质围挡;现场装卸材料时,轻装慢放,不随意乱扔发出巨响。物料的装卸、运输、堆存应进行遮蔽;施工区域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理剥离表土用于施工后期的绿化用土,施工削坡所余土方与基础开挖砾石方就近用于岸顶回填碾压。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禁止排入项目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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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四师库克苏河防洪治理工程 七十八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七十八团库克苏河团部段、七十八团小库什太河畜牧营段。新建防洪堤,起点坐标:北纬43°10′22",东经 81°53′43",终点坐标:北纬43°13′35",东经81°57′09";小库什太河畜牧营段左岸起点坐标:北纬42°55′48",东经82°00′20",终点坐标:北纬42°57′30",东经81°59′09";小库什太河右岸起点坐标:北纬42°57′12",东经81°59′23",终点坐标:北纬42°58′09",东经81°58′40"。建设防洪堤9.712km。项目总投资3380.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1%。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做好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捕捞河道内鱼类、水生生物。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和植被扰动区恢复。施工期间不得利用非施工侧河道布置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采挖施工范围以外河床,减少项目施工对现状河道扰动。及时拆除导流围堰,恢复河床原貌,不得在河道内临时、永久堆置土方、砂石料,破坏河道,影响河道行洪。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尽可能避免施工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施工废水外排量,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做好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等措施,避免对施工区域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运输车辆穿越居民点和进入自然保护区时,应限速、禁鸣。选用低能耗、低排放施工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物料的装卸、运输、堆存应进行遮蔽;施工区域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弃土采取沿堤平摊或回填料场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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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四师哈桑河防洪治理工程 七十七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七十七团哈桑河。新建防洪堤,其首端始于东干渠龙口,末端至阿依娜湖水库范围内的主河道上,左岸桩号为K22+600~K32+010段,右岸桩号为K22+400~K30+550段;建设防洪护岸7.64km。项目总投资250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0.91%。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做好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捕捞河道内鱼类、水生生物。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和植被扰动区恢复。施工期间不得利用非施工侧河道布置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采挖施工范围以外河床,减少项目施工对现状河道扰动。及时拆除导流围堰,恢复河床原貌,不得在河道内临时、永久堆置土方、砂石料,破坏河道,影响河道行洪。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尽可能避免施工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施工废水外排量,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做好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等措施,避免对施工区域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运输车辆穿越居民点和进入自然保护区时,应限速、禁鸣。选用低能耗、低排放施工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物料的装卸、运输、堆存应进行遮蔽;施工区域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弃土采取沿堤平摊或回填料场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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