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第四师73团庞驰商贸有限公司砂石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第四师73团庞驰商贸有限公司砂石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8359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第四师73团庞驰商贸有限公司砂石厂项目七十三团

可克达拉市庞驰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七十三团团部南侧约10.4km处。砂石料采矿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1度56分23.291秒,北纬43度29分35.783秒。项目建设年生产规模10万m3砂石料开采及加工区,项目总面积9.92hm2 ,主体工程为采矿区和分选、破碎、洗砂区,配套建设办公生活用房、成品堆场、沉淀池等。砂石料采矿方法为露天开采。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占总投资的3.52%。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使用湿式凿岩作业方式。矿石转运、破碎、筛分等粉尘产生工序,配备抑尘、除尘设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入地表水体。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金岗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噪声设施设临时隔声屏障,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往73团集中处置。剥离覆盖层堆放于矿区临时堆土区,待矿山开采完毕进行回填采坑。开采砂石料中粉土、泥质等不可利用量通过自卸汽车转运至临时堆土区堆放。矿区沉淀泥沙定期进行清淤,并转移至临时堆土区堆放。

(五)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严格按照项目复垦方案,根据“边生产、边建设、边复垦”,对已有露天采矿场(含成品料堆场、加工区、临时堆土区、蓄水池、沉淀池等)、生活区周围及其空闲地进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复垦工程措施主要为场地平整、植被重建建设工程。

(六)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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