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河第四师段防洪治理工程(69、73团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河第四师段防洪治理工程(69、73团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8359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河第四师段防洪治理工程(69、73团段)69、73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9团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9团伊犁河左岸,起点坐标东经81°31′32.201″,北纬43°46′3.182″,终点坐标东经81°22′49.293″,北纬43°51′9.776″。修建防洪护岸5段总长度3.111km。沿岸保护对象为六十九团6连、9连、11连、12连耕地350亩、林地1331亩、草地557亩,防洪工程等级为5级,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对应洪峰流量为2200m3/s。项目总投资301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8万元,占总投资的1.0%

73团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73团伊犁河左岸,起点坐标东经82°15′18.041″,北纬43°35′54.453″,终点坐标东经82°1′15.942″,北纬43°35′57.291″。修建防洪护岸4段总长度4.467km。沿岸主要保护第四师731连、4连、5连、6连、7连共计耕地1560亩、林地326亩,防洪工程等级为5级,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对应洪峰流量为1497m3/s。项目总投资3152.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1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应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过程中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按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2.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尽可能避免施工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施工废水使用量,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的装卸、运输、堆存应进行遮蔽;施工区域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等措施,避免对施工区域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控制高音鸣笛,加强车辆养护,加强施工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在行车路线规划、时间安排上尽量避开居民点,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夜间噪声影响连队居民

5.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每个施工区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清场工作,不得遗留有垃圾,做到工尽、料完、场地清,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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