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可克达拉市岳麓山北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可克达拉市岳麓山北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8359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可克达拉市岳麓山北路建设项目可克达拉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项目总建设里程2776.45m(K0+000~K2+806.924),起点坐标:东经81°1'38.142",北纬43°57'13.668",终点坐标:东经81°2'41.253",北纬43°58'29.294",包含两段道路:其中黄河东路-辽河东路(K0+000~K1+122.413),长度1122.413m;辽河东路-G218段(K1+122.413~K2+806.924),长度1654.045m。配套建设照明、信号、市政绿化供水、排水及绿化工程。该项目总投资4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不定期对道路开展清扫作业,洒水降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二)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和施工范围,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充分利用现有施工便道,严禁临时用地占用农田,严禁施工材料和弃渣乱堆乱放,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及地表形态的扰动和破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定期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阶段的噪声限值,运营期道路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4a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就地用于道路绿化的表土回填,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储存,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0999-818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