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传染病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传染病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8359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传染病院建设项目六十八团第四师医院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市68团丰登路以北、西环路以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33.908″,北纬43°52′34.310″。项目主体工程:门诊楼(2层)、住院部(5层)。辅助工程:配套附属用房,制氧站,生活垃圾间,医疗垃圾暂存间,电锅炉房,洗衣房、消毒供应,大门。项目用地面积40021.21m²本项目总投资为8850万元,环保投资为192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的2.17%。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厂内道路硬化处理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做好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传染病楼呼吸道病区气体经臭氧+紫外线消毒后通过楼顶2m排风口排出。实验室废气统一收集后通过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加强污水处理站密闭和集气设施的维护,提高集气效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3相关标准;恶臭气体经集气风管+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期间建筑材料、设备的清洗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程,不外排。运营期医疗废水采取预消毒后,经过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池+消毒(臭氧)进行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定期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优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禁止鸣笛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弃渣,就地用于道路绿化的表土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68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经分类收集、消毒、袋装和标识后暂存于该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六)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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