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四师六十七团吉林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8359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第四师六十七团吉林二号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六十七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六十七团。地理位置为东经80°41′52.945″,北纬43°46′17.026″。该项目主体工程:混凝土截渗墙;辅助工程: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项目总投资809.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1.9%。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做好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施工期做好防沙治沙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和植被扰动区恢复。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严禁向水域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做好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等措施,避免对施工区域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运输车辆穿越居民点时,应限速、禁鸣。选用低能耗、低排放施工设备;物料的装卸、运输、堆存应进行遮蔽;施工区域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弃土采取沿堤平摊或回填料场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和泥浆由施工单位运至六十七团指定地点处理。 | 0999-8182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