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24日我局对1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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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师市环审〔2022〕1号关于七十二团二连玉米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2号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殡仪服务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3号关于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伊犁水泥厂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4号关于六十四团伊犁吉盛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建筑模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5号关于可克达拉市尚能石油有限公司城西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6号关于六十一团生物质颗粒及木炭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8号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9号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广播电视采、编、播及落地覆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0号关于七十六团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1号关于新疆牧云雅风酒业有限公司葡萄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2号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3号关于七十四团20万立方年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4号关于第四师77团城镇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5号关于报废汽车、废旧农资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6号关于1000吨日小麦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2〕17号关于第四师六十四团可克达拉国家沙漠公园保护展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