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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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  编:8359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000吨/日小麦烘干塔建设项目
77团昭苏县创锦丰禾农业有限公司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第四师77团,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2°24'51.935",北纬43°40'4.412"。项目总占地面积5382m²,主体工程:烘干塔生产线1条,配套提升机,清选机输送带和热风炉。辅助工程:办公室1间。年烘干玉米3万吨。项目总投资8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52%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原料输送、筛分采取封闭处理;锅炉燃烧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七十七团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在做好车间密闭、厂区绿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就地用于场区平整,产生的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生活垃圾、炉渣、除尘灰均交环卫部门拉运至77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2第四师六十四团可克达拉国家沙漠公园保护展示建设项目

六十四团团部南侧13.5km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文体广电服务中心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六十四团团部南侧13.5km。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15.031",东经80°39'27.004"。占地面积为20627.6m²。该项目新建围栏工程、防火瞭望塔、保护管理站、道路、生态厕所、宣传保育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4.3%。(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保护。开挖土方应分层有序堆放,采取洒水苫盖措施;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以减轻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车辆不在项目区清洗,严禁施工废水外排。运营期游客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无水免冲智慧生态厕所收集外运至沙漠公园外综合利用。
(三)做好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及时维护保养,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道路沿线加装彩钢板拦挡,封闭施工,以减小噪声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出售至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利用,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六十四团垃圾填埋场,无水免冲智慧生态厕所产生的有机肥定期外运至 64 团交由当地农户还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