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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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可克达拉市尚能石油有限公司城西加油 加气站建设项目 | 可克达拉市惠远路北侧 | 可克达拉市尚能石油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可克达拉市惠远路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57'56.711",北纬43°57'47.315"。新建一座加油加气合建站,项目主体工程:加油机(柴油3台,汽油2台)、CNG、LNG。辅助工程:站房,辅助用房,站区道路,占地面积6667m²。拟建站投运后汽柴油日销量为15吨,柴汽比1.5:1,LNG日销量为5000方、CNG日销量为5000方。项目总投资1767.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厂内道路硬化处理,运输车辆使用篷布覆盖,避免沿途洒落;禁止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对油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减少跑冒滴漏。该项目中生产系统损失的油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期间建筑材料、设备的清洗废水统一收集回用于工程,不外排。运营期污水通过隔油沉淀池、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施并设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执行。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就地用于道路绿化的表土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到指定地点,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LNG储变罐化压、力压缩机产生的废液及废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沾油抹布和手套等,暂存在危废储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六)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