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十六)

2021年928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件,现该信访件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团场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75团团部东边五六百米的地方疑似存在污水厂(厂内有4个大池子)及滴灌带厂,厂后院堆积的泥巴、废塑料等占地面积很大,味道特别臭,可能会污染土壤。堆积地距离水渠不到两米,可能会造成水体污染。73团
生态环境局
一、该信访案件举报的方位、地点与现状不符。75团团部东边五六百米的地方为伊犁州昭苏县察汗乌孙乡的耕地,无污水厂及滴灌带厂,附近未发现堆积的泥巴、废塑料,不存在味道特别臭等现象。
二、七十五团污水处理厂(氧化塘)坐落于七十五团六连,在团部北侧,距团部六公里。氧化塘约2000平方米, 2016年建成使用,共有六个氧化池,其中三个属于团场城镇排放生活污水所用,无恶臭味;另三个为天山雪马铃薯有限公司排放工业污水所用,有发酵气味。
三、污水处理厂西边500米处有一滴灌带厂,名称为伊犁边城节水设备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滴灌带厂区内建有污水处理池,所产生的污水在企业内部循环利用,没有恶臭味。厂区后院无堆积的泥巴、废塑料等。
不属实未进行处罚和问责。



投诉举报电话:0999-8186622,邮政信箱:可克达拉A011号信箱  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可克达拉市期间:2021年98日-930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