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十)

2021年9月23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件,现该信访件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团场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伊力特煤化工(位于尼勒克百里画廊),每天傍晚和晚上开始投产,浓烟滚滚,企业无环保设施,2017年生产至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环保证件。废水直排,未进行污水处理,前几年装了脱硫设备,但未使用。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师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联合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煤气净化工段蒸氨、氨分解设施未投入使用,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未正常运行,焦炉烟气集成罩破损,烟尘大量逃逸。
2.生活废水未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年产95万吨/焦化项目项目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属实1. 检查组要求伊力特煤化工制定整改方案,生活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检查结束后,企业立行立改,目前,已封堵生活废水排口,并保证全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 师市生态环境局针对伊力特煤化工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等违法行为,启动了立案处罚程序,拟对其行政处罚五十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3.师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日常监察执法,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尽快完成整改。



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期间:2021年9月8-9月30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9-8186622,邮政信箱:可克达拉市A01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