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件,现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团场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70团6连进营区内周长根养了上千头猪,2020年新建的猪圈排气扇对着居民院子吹 | 66团 农业农村局 | 1.养殖基本情况。养猪场场主周长根于2016年在现住址从事生猪养殖,目前圈舍4栋,分别于2016年建设1号圈舍320平方米,2017年建设2号圈舍320平方米,2018年建设3号圈舍340平方米(含库房130平方米),2019年建设4号圈舍320平方米。圈舍总面积1320平方米(含库房130平方米)。目前圈舍有生猪615头,场内现有粪污干湿分离设备设施一处。2021年7月30日,新疆普京检测有限公司受七十团长跃养殖场委托(即周长根),对养殖场周围空气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普京环检字2021-671-01号),检测结果臭气浓度无量纲最高为“19”,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臭气浓度无量纲标准值“70”。2.养猪场所位置。周长根养殖场位于70团6连连部西北角,直线距离约900米,至6连过境X704县道直线距离约850米。养殖场北临6连至5连的通连柏油公路,南面紧临自然排水沟,西边为林草地,正东偏北毗邻伊宁县盛邦保温砂浆腻子粉厂,距离约50米;其它方向500米内没有长期居住的职工群众房屋。根据周长根养猪场地理位置及与连部直线距离,此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和限养区内。 | 属实 | 1..根据现场情况,周长根已将养猪场4号圈舍东面换气扇已停用,并新建遮挡棚等措施给予封堵。2.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向养猪户周长根夫妇及其儿子周朋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水平。3.清理养殖粪污工作。与周长根夫妇签订《养殖环境污染治理告知书》。要求周长根夫妇于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圈舍外堆放粪污清理,截止9月26日已完成清理。同时要求其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做好养殖污染治理,分离后的粪污堆积沤肥供农田使用。4.2021年9月购置3台臭氧消毒机,单价3000元/台,于2021年10月中旬安装。5.派出农发中心工作人员及连队两委督促周长根猪场粪污的日常的粪污清理工作。6.对于符合出栏要求的生猪,团场协助周长根销售生猪。 |
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期间:2021年9月8日-9月30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9-8186622,邮政信箱:可克达拉市A01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