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八)

2021年921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件,现该信访件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团场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王某(个人)非法收购非矿物油(危险废物),无资质,贮存在71团2连修农机院内的储油罐中,主要为废机油,约40吨左右,处置去向不明,下午可能转移。71团
生态环境局
非法收购废油人员为宋保全,无固定单位,以收废品为业,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1年9月7日起,宋保全将从修理铺收的废油贮存在71团2连机务站内其本人的报废油罐内,重约33吨。后未办理转运手续,违法出售废油800公斤。

一是2021年9月24日,将案件移送师市公安局进行调查。

二是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师市各团场,要求各团场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户的危废管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可克达拉市期间:2021年98-930

投诉举报电话:0999-8186622,邮政信箱:可克达拉A01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