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五)

    2021年9月19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件,现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团场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64团5连连队营区有3户养猪场,位于5连营区东南角2家、东北角1家,由5连管理。上述3家生猪养殖场均处于禁养区外、限养区内。3家养殖场共存栏生猪856头,其中生产母猪74头,育肥猪635头,仔猪147头。64团
师市农业农村局
经核查,“64团5连养猪场排放臭气”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曾向连队反应过,但未处理”情况不属实。64团5连位于团场城镇东北7.5公里处,疑似排放臭气的生猪养殖场3家,位于5连营区东南角2家:1.李传秀,目前生猪存栏量202头,其中生产母猪22头,育肥猪140头,仔猪40头。圈舍2栋,约400平米,建有粪水三级沉淀处理池1处。2.蒋辉,目前生猪存栏量176头,其中生产母猪 14头,育肥猪125头,仔猪37头。圈舍2栋,约400平米,建有粪水三级沉淀处理池1处。东北角1家:李奎,目前生猪存栏量478头,其中生产母猪 38头,育肥猪370头,仔猪70头。圈舍3栋,约1800平米,建有粪水三级沉淀处理池2处。由5连管理。上述3家生猪养殖场均处于禁养区外、限养区内。3家养殖场共存栏生猪856头,其中生产母猪74头,育肥猪635头,仔猪147头。基本属实1.教育引导64团5连在限养区内的3户生猪养殖场存栏数只减不增,劝说逐步停养或搬迁;首先销售生产母猪,停止生产仔猪;其次,销售达到出栏标准的育肥猪;第三,待仔猪达到出栏标准后出栏,停止饲养。要求3家生猪养殖场于2021年9月20日立即开始清运粪污,并对圈舍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2.团场派出2名干部每天对养殖户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畜禽粪污日产日清,消除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对受生猪养殖场排放臭气影响的居民进行走访,并讨论以上3家生猪养殖场生猪存栏量只减不增、逐步停止饲养,于2022年5月30日前停养的处理措施。处理措施获得了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4.对3户生猪养殖场劝导停养的同时,鼓励利用现有棚圈转型种植食用菌或从事其他对环境没有影响种养殖产业,保障家庭收入。

2对70团养猪场处理结果不满意,每天还是臭的要命。询问如果养殖场在2022年6月后,未搬迁,该如何处理。2017年投诉未果,且养猪场每年都在扩建,投诉人表示若5天后没有满意的处理结果,将会向更高一级反映问题。70团
农业农村局
经实地核查,紫香苑小区正南方属于70团3连的一个作业点,即“6轮9作业区”,暂由谊群社区管理,共有3户养猪户,1户130米左右,另2户养猪户的养猪场距离紫香苑小区在300米左右。1.吴正彬养猪场距离紫香苑小区130米左右,目前存栏猪583头。2002 年购买圈舍2栋面积700㎡;2015年自建圈舍3栋面积720㎡。2.张胜利养猪场距离紫香苑小区300米左右,目前存栏猪49头;1997 年建设圈舍1栋70㎡;2012年建设圈舍1栋130㎡。3.王世明养猪场距离紫香苑小区300米左右,目前存栏猪248头。1995 年建设圈舍3栋面积510㎡;2011年建设圈舍1栋,面积570平方米。基本属实1.要求3家养猪户对粪污进行及时清理,对场内进行清洗、消毒,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味对居民区的影响,目前场内推积的猪粪已全部清理完毕。
2.要求团场派出2名干部每天加强对该作业区内所有养猪户加强走访、检查,确保牲畜粪污及时清理和圈舍的清洗消毒,消除臭气对紫香苑小区影响。
3.与6轮9作业区3户养猪户谈心谈话,下达通知书,通过思想引导、法律法规宣传等方式,引导养猪户逐步搬迁或停止养殖。
4.团场加强属地管理和整治,制定整治方案,要求养猪户的存栏猪只减不增,加强工作推进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置,目前吴正彬养猪场已销售100公斤以上育肥猪77头,张胜利、王世明销售100公斤育肥猪36头。
5.动员养猪户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前加强销售生猪,在2022年6月底全部停养或搬迁,否则,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6.团场研究规划新养殖区,优先搬迁养猪户,积极引进粪污处理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362团12连自来水厂周边原有6户养殖户(其中养猪5户、养牛1户)。为保护12连自来水厂的饮水安全,2020年10月6户养殖户已全部停养,不存在养猪、养牛情况。62团
农业农村局
经核查自来水厂周边养猪户没有养殖生猪,不存在污染水源的情况。不属实



投诉举报电话:0999-8186622,邮政信箱:可克达拉市A011号信箱
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期间:2021年9月8日-9月30日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