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二)

    2021914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件,编号为兵环督(四师)202102号,现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团场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70团紫香苑小区附近50米养猪场排放臭气

70团

农业农村局

70团紫香苑小区南面约100米有1户养猪场,该养猪场属于3连的一个作业点,即“6轮9作业区”,暂由谊群社区管理,养猪场场主姓名吴正彬,目前生猪存栏583头,圈舍5栋,约1400平方米,建有简易粪水处理池一处。6轮9作业区内还有生猪养殖户3户,存栏355头,养猪场距离紫香苑小区300米以外。基本属实

1.要求养猪户吴正彬于2021年9月14日立即开始清理粪污,其余养猪户于9月15日开始清理粪污,要求对圈舍及时清洗消毒处理;

2.要求团场派出2名干部每天对该作业区内所有养猪户走访、检查,确保粪污及时清理,消除臭气对紫香苑小区影响;

3.对6轮9作业区养猪户下发告知书,通过思想引导、法律法规宣传等方式,引导养猪户只减不增,逐步搬迁或停止养殖,于2022年6月底完成




投诉举报电话:0999-8186622,邮政信箱:可克达拉市A011号信箱
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期间:2021年9月8日-9月30日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