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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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霍尔果斯市永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改扩建项目 | 六十一团 | 霍尔果斯市永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六十一团,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1'19",北纬44°13'39"。租用现状搅拌站南侧中杰搅拌站建设用地(中杰搅拌站已破产),占地面积6666.7m²。项目扩建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主体工程:生产加工区,占地800m²用于机制碎石生产,辅助工程: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建成后年加工砂石2万m³。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营运期定期对道路开展清扫作业,洒水降尘,对运输汽车采取密封和遮盖。堆场扬尘、投料及转运过程粉尘、破碎及筛分粉尘、道路扬尘等,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运营中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施并设临时隔声屏障。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制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筛分废料经回料输送带送至破碎机继续破碎,不在厂区堆放;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
2 | 新疆农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米加工项目 | 六十四团 | 新疆农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六十四团十九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38'41.892",北纬43°53'2.892"。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²,主体工程:烘干塔及配套设施2座,塔高20米,总面积1989.5m²。辅助工程:锅炉房,仓库,晒场,办公用房警卫室及磅房,同时配备2台18t/h燃煤热风炉。年烘干玉米7.2万t。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原料输送、筛分采取封闭处理;热风炉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进行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燃煤热风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废水排放,施工结束后对临建设施进行拆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水经脱硫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六十四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在做好车间密闭、厂区绿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就地用于场区平整,产生的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玉米籽粒初选废渣、玉米须和籽粒表皮作为饲料向周边养殖户出售,日产日清,炉灰渣、脱硫渣集中收集贮存,作为原料定期向建材加工厂出售;项目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3 | 可克达拉市吉盛塑料包装袋加工项目 | 六十四团 | 可克达拉吉盛塑料包装袋有限公司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原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1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36′50.732″,北纬44°7′15.242″。项目租用产业园区厂房1座,占地1134m²,创业孵化园办公室1间。新建塑料包装袋生产线5条,年产厚度0.025mm以上生物可降解塑料包装袋1500t。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6%。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废气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排入下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及合理布局,在做好车间密闭、厂区绿化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产的残次品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备包装物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油墨包装桶、废灯管、废活性炭等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