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30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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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汉江西路426号  编:8352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伊犁金粮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800吨玉米热处理烘干塔项目七十团伊犁金粮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禹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61团,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34′57.522″,北纬44°13′28.083″。改扩建61团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000m3/d,配套建设综合办公用房、附属生产用房、综合处理池、深度处理间及配套围墙、道路硬化、绿化等设施;对2座氧化池和1座沉淀池进行清淤和加强防渗,将现有的1#氧化塘改造成调节池(检修、事故时当作事故池),将现有的2#氧化塘改造成中水储存池。工程总投资17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4万元,占总投资的16.9%。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筛分和烘干工序有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自带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煤热风炉废气经复合式水膜脱硫除尘+SNCR脱硝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脱硫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及合理布局,在做好车间密闭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玉米筛选产生的杂质作为饲料用作附近养殖户;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垃圾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陕西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粮食储备项目七十团陕粮农(新疆)储备库有限公司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第四师七十团二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9′56.691″,北纬43°51′44.562″。项目占地面积41600.05m²,新建日处理1000t/d玉米烘干生产线2条,年加工玉米60000t/a,主体工程包括烘干塔2座,2×18t/h燃煤热风炉,库房、储煤棚、灰渣库、综合用房、门卫及值班室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6%。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降尘措施,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密闭不外漏物料或垃圾。营运期过筛和清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煤热风炉烟用布袋除尘+双碱法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经40米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脱硫塔吸收液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用于厂区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及合理布局,在做好车间密闭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玉米筛选产生的杂质作为饲料用作附近养殖户;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垃圾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对外排放;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六十八团粮食烘干存储项目六十八团可克达拉欣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第四师六十八团五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55'59.790",北纬43°52'16.833"。本项目已于2019年4月10日取得我局以师市环发〔2019〕34号《关于六十八团粮食烘干储存建设项目的批复》,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原建设玉米果穗籽粒烘干生产线一条,热源为1台20t/h燃煤热风炉,加工鲜玉米果穗籽粒30000t/a,水稻烘干生产线一条,加工谷物10000t/a,变更为建设日烘干玉米1000t/d生产线2条,设置18t/h的燃煤热风炉2台,年加工玉米60000t/a,生产能力增大30%以上。按照环评法的要求,项目属重大变更,须重新上报环评报告。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原料输送、储煤间、灰渣厂采取封闭处理;筛分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热风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在做好车间密闭、厂区绿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就地用于场区平整,产生的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玉米籽粒筛选杂质作为饲料用作周边养殖户养殖,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垃圾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对外排放;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