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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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四师团场城镇基础设施69团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 六十九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9团,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2'27.761",北纬:43°48'33.264"。改扩建原有污水处理厂,拆除现有污水厂砖墙,将位于现状污水厂西侧的四个氧化塘改造为中水库(两个氧化塘)和事故池(两个氧化塘),将位于现状污水厂东南侧的沉淀池(两个)中的一个改造为调节池。新增格栅井、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三级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水池、污泥贮池及附属用房等。污水处理厂采用A2/O接触氧化工艺,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000m³/d。工程总投资98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8.56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营运期做好恶臭污染防治工作,处理设施密闭,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同时采取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生活污水可利用项目现有设备即时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接管水质的监控管理,尾水安装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排入厂址东南侧约7.1km处人工林带。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外收排水管网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施工噪音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设施,噪声源处设置隔声间、双层隔声门窗、墙体 采用吸声材料、减震、厂房封闭,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栅渣、脱水污泥以及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进行收集由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在线系统废液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该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和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2 | 第四师团场城镇基础设施67团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 六十七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7团,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44'5.25",北纬:43°48'12.15"。改扩建原有污水处理厂,将位于现状污水厂西侧的三个氧化塘改造为中水库(两个氧化塘)和事故池(一个氧化塘),将位于现状污水厂东南侧的沉淀池(两个)中的一个改造为调节池。新增格栅井、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三级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水池、污泥贮池及附属用房等。污水处理厂采用A2/O接触氧化工艺,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300m³/d。工程总投资129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3.56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营运期做好恶臭污染防治工作,处理设施密闭,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同时采取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生活污水可利用项目现有设备即时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接管水质的监控管理,尾水安装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排入厂址东南侧约7.1km处人工林带。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外收排水管网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施工噪音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设施,噪声源处设置隔声间、双层隔声门窗、墙体 采用吸声材料、减震、厂房封闭,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栅渣、脱水污泥以及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进行收集由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在线系统废液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该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和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3 | 第四师团场城镇基础设施63团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 六十三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3团,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33'03.701",北纬:43°57'22.972"。改扩建原有污水处理厂,将位于现状污水厂南侧的三个氧化塘改造为中水库(两个氧化塘)和事故池(一个氧化塘),将位于现状污水厂东北侧的沉淀池(两个)中的一个改造为调节池。新增格栅井、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三级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水池、污泥贮池及附属用房等。污水处理厂采用A2/O接触氧化工艺,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300m³/d。工程总投资128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3.56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营运期做好恶臭污染防治工作,处理设施密闭,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同时采取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生活污水可利用项目现有设备即时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接管水质的监控管理,尾水安装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排入厂址南侧约 2.65km 的荒地。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外收排水管网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施工噪音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设施,噪声源处设置隔声间、双层隔声门窗、墙体 采用吸声材料、减震、厂房封闭,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栅渣、脱水污泥以及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进行收集由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在线系统废液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该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和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