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9-8182544  真:0999-8182542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汉江西路426号  编:8352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决定
1新疆兵团第四师六十一团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六十一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新疆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六十一团,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44°16'56.376",东经 80°26'0.539",项目总占地面积52.73hm²,总建筑面积527300m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净水厂、附属建筑物及引、输水管道。关于新疆兵团第四师六十一团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
行政许可决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新疆兵团第四师六十一团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新疆兵团第四师六十一团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易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3.建设项目申请人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请示(纸质版)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2第四师昭苏垦区医疗中心综合楼建设
项目
昭苏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七十五团,东经:80度42分22秒 北纬:42度43分33秒,项目建筑物基地面积为3011.82m²,总建筑面积5161.71m²。包括医疗综合楼、辅助楼、制氧站,配套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关于第四师昭苏垦区医疗中心综合楼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
行政许可决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第四师昭苏垦区医疗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第四师昭苏垦区医疗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易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3.建设项目申请人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请示(纸质版)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