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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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备注 |
1 | 第四师 64 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厂建设项目 | 64 团 | 第四师六十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