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9-8182544  真:0999-8182542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汉江西路426号  编:8352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伊宁市巴彦岱铁厂沟免烧环保砌块项目铁厂沟伊宁市塞升新型建材厂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第四师铁厂沟社区 D 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81°13′53.63″,北纬44°1′46.93″。 项目用地为租赁伊犁渝庆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场地,项目区占地面积共6000m²,其中建设生产车间1600m²,原料堆放区1120m²,成品堆放区2310m²。该项目利用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及水泥为原料,年产400mm×200mm×150mm实心粉煤灰砌块1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51万元,占总投资的54.51%。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下开展施工作业,土方开挖实施增湿碾压,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针对易扬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苫盖、围挡并定期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保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原料堆场采用喷淋措施对卸料、堆存及转运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同时设置半封闭式堆棚,减少粉尘产生量,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扬尘和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过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产品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自建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运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在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合理布置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防渗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自然干化后与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回收用于生产,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建设标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