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9-8182544  真:0999-8182542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汉江西路426号  编:8352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决定
1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六十四团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占地约169亩,包括改建4栋限位栏猪舍、4栋产房猪舍、12栋保育猪舍、20栋育肥猪舍、1间库房、1间综合用房及办公生活设施。项目年养殖母猪0.2万头,公猪0.01万头,哺乳仔猪3万头,育肥猪1.79万头,建成后年存栏育肥猪12000头,年出栏生猪5万头。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生猪规模化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易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4.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请示、申请人承诺书(纸质版各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