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28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9-8182544  真:0999-8182542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汉江西路426号  编:8352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关于四师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62团11连
110kV输变电工程
62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科咨询
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2团境内,线路起点63团220kV变电站(东经:80°41'44",北纬:43°55'3"),终点62团11连110kV变电站(东经:80°31'21",北纬:44°7'41"),。新建62团11连110kV变电站,电压等级110/38.5/10.5kV,主变2×50MVA,新建62团11连110kV变电所至63团220kV变电所的110kV送出线路,线路全长约20km。工程总投资60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99%。(一)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62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配套容积不小于30m3的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二)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变电站及线路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围墙四周及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四)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线路临近居民区时应采取高跨设计,跨越居民住宅时,线路与其屋顶距离不得小于5m,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侵占和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及塔基植被和生态功能。
2关于四师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64团19连
110kV输变电工程
64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科咨询
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4团境内,线路起点63团220kV变电站(东经:80°41'44",北纬:43°55'3"),终点64团19连110kV变电站(东经:80°34'14",北纬:43°54'35")。建设内容包括110kV线路、变电、土建、通信等部分的内容,具体建设规模:新建64团19连110kV变电站,电压等级110/38.5/10.5kV,主变终期2×63MVA,本期2×63MVA;新建64团19连110kV变电站至63团220kV变电站的110kV送出线路,导线选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线路全长约15km,架空线路;本工程随64团19连110kV变至63团220kV变的110kV输电线路架设16芯OPGW光缆及相应光纤通讯设备。项目总投资为60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的0.99%。(一)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64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配套容积不小于30m3的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二)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变电站及线路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围墙四周及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四)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线路临近居民区时应采取高跨设计,跨越居民住宅时,线路与其屋顶距离不得小于5m,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3关于四师2020年农网升级改造项目71团110kV
输电线路工程
71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科咨询
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71团境内,线路起71团110kV变电站(东经:83°15'24",北纬:43°31'32"),终点伊力特煤化工瑞祥110kV变电站(东经:83°16'52",北纬:43°42'16")。工程自71团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侧起,至瑞祥110kV变电站进线止,线路全长约27.5km,架空线路,工程不涉及变电站的建设。线路电压等级110kV,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选用JL/G1A-300/25 型钢芯铝绞线。项目总投资为2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万元,占总投资的1.36%。(一)输电线路建成运行后,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一)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线路临近居民区时应采取高跨设计,跨越居民住宅时,线路与其屋顶距离不得小于5m,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四)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侵占和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及塔基植被和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