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1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胶合板、细木板加工生产制造项目六十八团可克达拉市宏达木业有限公司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六十八团三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16.47″,北纬43°52′47.33″。项目总用地面积1.61hm2,建设生产车间、原木堆场、板材晾晒场和办公用房等,容积250m3消防水池一座。项目年加工原木13000m3,生产胶合板(1.2×2.4×0.012m)15万张,生产细木板(1.2×2.4×0.015m)12万张。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34.02hm2(合约18510.3亩)。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9万元,占总投资的1.95%。(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生产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离子废气净化器+活性炭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管道收集,最终通过布袋收集后外排,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TSP有组织排放限值(120mg/m3);生产车间及原料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采取严格的扬尘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1mg/m3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中,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厂区绿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木屑、边角料外售至生物质颗粒厂家,导热油由厂家定期更换后直接运走;生活垃圾、除尘灰、炉渣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六十八团生活垃圾填埋场,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脲醛树脂胶桶及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贮存及转运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2可克达拉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六十四团新疆远华可克达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十五连西侧1.5km处,所在地坐标范围为北纬44°4′6.72″~43°59′48.05″,东经80°34′34.39″~80°37′8.89″,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2′0.79″,东经80°36′0.59″。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34.02hm2(约18510.3亩),其中建设用地93.033hm2,总建筑面积13754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地分区、枢纽区、新建道路、输变电、太阳帆等发电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8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5万元,占总投资的0.31%。(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均进行密闭处理,污水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管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灌溉季节用于基地内公共绿地及防护林带绿化灌溉;非灌溉季节用于基地内杂用水,处理后水质各污染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严格控制出水排放去向,严禁排入三道河河道内。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在河道两侧施工时,严禁将施工建筑垃圾及土方堆放于河滩地内,控制建筑垃圾去向,禁止随意丢弃在河道内。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后,运送至可克达拉市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蓄电池的更换及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