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4万m3混凝土加气块生产线
建设项目
七十一团新源县腾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第四师七十一团双新配套工业园区,距团部以西约2k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30′50″,东经83°14′42″,本项目建设年产4万m3混凝土加气块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一座,建筑面积3000m2;原材料库一座,建筑面积500m2;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30m2;办公室一座,建筑面积500m2;成品堆场一处,占地面积600m2。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给排水、供热、绿化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占总投资的5.63%。(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鄂破机、球磨机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水泥仓、粉煤灰仓及石灰仓仓顶分别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总悬浮颗粒物企业边界浓度最大限值1.0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并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加强场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切割成型和蒸压养护产生的残次品砖,员工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其中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切割成型和蒸压养护产生的残次品砖、锅炉灰渣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