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26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可克达拉薰衣草康养旅游小镇建设项目 | 可克达拉市 |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市西北侧惠远路以南,天山北路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58′16.67″;北纬:43°57′22.83″。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9.9hm2(2248亩)。总建筑面积约3.1hm2,包括新建薰衣草产品车间及库房9000m2、研发中心5000m2、游客接待中心2500m2、儿童乐园3000m2、博物馆1000m2、四季节庆中心3000m2、商业街7680m2。工程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0.25%。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为洗瓶水,可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冬季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各污染浓度满足《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排水管网。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同厨余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薰衣草种植园秸秆可外售代替常规粗饲料应用于肉牛等家禽养殖;项目种植区采用滴灌方式进行灌溉,每年由滴灌产生的废旧滴灌带由厂家回收。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2 | 六十七团废旧滴灌带再生造粒及滴灌带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六十七团 | 伊犁储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师六十七团工业园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3°47'59.77",东经80°43'49.87"。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666.8m2,建筑面积为2003.36m2,利用原有厂房作为部分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新建破碎车间150 m2、职工宿舍、成品库房90.3m2(新建)、原料库房150m2(新建)、水泥晾晒场500m2(新建)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新建造粒生产线3条,年处理废旧滴灌带10000t,滴灌带生产线12条,设计年生产能力15000t。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63%。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热熔、挤出工序废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等离子光氧一体机装置净化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清洗废水、螺旋挤压机脱水经废水处理系统(收集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道,最终进入六十七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车间密闭、厂区绿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分拣废物、干化污泥、生活垃圾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在厂区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禁止自行焚烧过滤网片。光氧设备产生的废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先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再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危废暂存间应该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3 | 六十一团木材厂建设项目 | 六十一团 | 新疆润旺和木业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六十一团团场园林二连,地理坐标为:北纬44°13'53.83",东经80°31'14.27",原料堆场位于项目区东南方向380m,地理坐标为北纬44°13'43.60",东经80°31'24.36"。总建筑面积7428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5127m2,库房981m2,办公室200m2,员工宿舍900m2,锅炉房220m2。购置安装建筑模板生产线2条,年产建筑模板19万方。总投资为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万元,占总投资的0.81%。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工作,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生产锅炉烟气经湿法脱硫除尘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离子废气净化器+活性炭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管道+粉尘箱收集,最终通过布袋收集后外排,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TSP有组织排放限值(120mg/m3);生产车间及原料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采取严格的扬尘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1mg/m3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排水管网,最终排入61团污水处理厂,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厂区绿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木屑、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用于生物质锅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六十一团生活垃圾填埋场,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脲醛树脂胶桶及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固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
4 | 年产6万吨脱硫剂项目 | 七十三团 | 伊犁耀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巩留县第四师七十三团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南岗水泥厂区内,项目租用南岗水泥厂闲置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南岗水泥厂东侧为X132线(即南岗路),北侧及西侧均为农田,南侧为团结渠。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59'38.57",北纬43°33'15.98"。本项目年产6万t脱硫剂(即石灰石细粉),石灰石粉主要外售给第四师及伊犁州热电厂、供热公司及其他使用燃煤锅炉的厂家作为固硫剂使用。 项目主要组成部分:租用破碎生产线一套,包括:颚式破碎机1台、反击式破碎机1台及输送带若干,租用球磨机2台,利用原有沉淀循环池2座(300m3)作为冷却循环水池,废水循环利用,租用现有办公用房1栋。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9%。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采取密闭性运输,轻装轻卸,防止扬尘;加强生产厂房密闭性,加强对输送等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将厂房顶端排气筒加高至5m,以满足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且需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建筑5m以上的要求;生产工人配备防尘口罩;原料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减速慢行,严防超载抢运,避免散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设备基础采取减震措施。产噪车间封闭处理,车间墙体采取隔声效果好的墙面材料进行防护,车间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设计,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控制作业范围,避免石灰石粉四处逸散,对洒落在地面的石灰石粉定期清扫,与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统一回收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