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18日我局拟对2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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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薰衣草精油加工厂建设项目 | 六十六团6连 | 可克达拉市金康农牧业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师六十六团6连,项目用地为6连原有晒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3′29.09″,北纬44°13′7.73″。项目总占地面积5937m2,设计年加工薰衣草7000t。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蒸馏车间、堆花棚、库房、锅炉房、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等,工程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4.7%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2t/h的燃煤蒸气锅炉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及钠钙双碱脱硫塔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通过45m高的烟囱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蒸馏冷凝水、脱硫废水及设备清洗水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吸噪、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同时采取对场界四周种植树木等绿化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原料废渣外售给有机肥制造企业;除尘器收集的烟尘、锅炉产生的灰渣就脱硫残渣收集后定期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2 | 沥青混凝土生产基地、稳定土拌合站、彩砖加工厂建设项目 | 六十三团五连 | 可克达拉市鼎盛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师六十三团五连,位于团部东北方向5km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3°58'7.9",东经80°36'20.5"。项目总占地面积2.12hm2(31.8亩),建设沥青拌合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沥青混凝土;水稳料生产线一条,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m3水稳料;免烧彩砖生产线一条,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块免烧彩砖;及其他辅助设施。工程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8万元,占总投资的30.8%。 |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生产固废做好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