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

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师环罚决字[2018]01号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654123030000014

王金鸽

2017年12月29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接到兵团总队《督办通知》(2017055),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7-11月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磷超标1.3倍,总氮超标1.1倍。

2018.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你加强对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行政处罚拾万元整

自觉履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2

霍尔果斯市六十一团丰颐沙石料厂

师环罚决字[2018]06号

92654004MA79WJJK9Y

王新刚

2018年7月10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对霍尔果斯市六十一团丰颐沙石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霍尔果斯市六十一团丰颐沙石料厂沙石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2018.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产,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自觉履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3

伊宁县郭进荣滴灌带厂

师环罚决字[2018]07号

654021610028414

郭进荣

2018年5月18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对伊宁县郭进荣滴灌带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伊宁县郭进荣滴灌带厂滴灌带生产加工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5.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产,罚款人民币陆千伍佰元整。

自觉履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4

可克达拉市德汇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师环罚决字[2018]09号

91659008MA77FF9J1D

曾庆海

2018年6月23日,师环境监察支队对可克达拉市德汇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六十六团曾庆海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文件。

2018.7.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自觉履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5

昭苏县七十七团丰润塑业有限公司

师环罚决字[2018]11号

916540263133741691

雷键

2018年7月4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对四师昭苏县七十七团丰润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昭苏县七十七团丰润塑业有限公司滴灌带加工生产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7.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产,罚款人民币陆千元整。

自觉履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