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 名称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1 | 师环罚决字[2018]01号 |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4123030000014 | 王金鸽 | 2017年12月29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接到兵团总队《督办通知》(2017055),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7-11月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磷超标1.3倍,总氮超标1.1倍。 | 2018.1.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你加强对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行政处罚拾万元整。 | 自觉履行 |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
2 | 霍尔果斯市六十一团丰颐沙石料厂 | 师环罚决字[2018]06号 | 92654004MA79WJJK9Y | 王新刚 | 2018年7月10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对霍尔果斯市六十一团丰颐沙石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霍尔果斯市六十一团丰颐沙石料厂沙石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 2018.7.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产,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 自觉履行 |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
3 | 伊宁县郭进荣滴灌带厂 | 师环罚决字[2018]07号 | 654021610028414 | 郭进荣 | 2018年5月18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对伊宁县郭进荣滴灌带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伊宁县郭进荣滴灌带厂滴灌带生产加工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18.5.3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产,罚款人民币陆千伍佰元整。 | 自觉履行 |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
4 | 可克达拉市德汇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 师环罚决字[2018]09号 | 91659008MA77FF9J1D | 曾庆海 | 2018年6月23日,师环境监察支队对可克达拉市德汇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六十六团曾庆海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文件。 | 2018.7.1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 自觉履行 |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
5 | 昭苏县七十七团丰润塑业有限公司 | 师环罚决字[2018]11号 | 916540263133741691 | 雷键 | 2018年7月4日四师环境监察支队对四师昭苏县七十七团丰润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昭苏县七十七团丰润塑业有限公司滴灌带加工生产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18.7.17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产,罚款人民币陆千元整。 | 自觉履行 |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