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19日我局拟对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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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型防水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七十团一连 | 伊犁宏鑫伟业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师七十团一连,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0'54.5",东经81°29'2.1"。新建年产12万m2防水卷材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堆场、2400KW导热油燃气锅炉房(3.4t/h)、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给排水、绿化等设施。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5万元,占总投资的3.93%。 |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沥青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26米高排气筒排放;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时清运,沥青烟净化处理过程中的电捕焦油,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的要求,电捕焦油储存于储油池中,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