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13日我局拟对2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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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力天加油站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 78团特克斯县阿克奇街四环路口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四师分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78团特克斯县阿克奇街四环路口,总占地面积6000m2。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1°49'22",北纬43°12'48"。项目主体工程为双层罐改造,拆除原有4座普通加油岛并新建防渗加油岛4座(双枪),钢制卸油口箱1座,拆除原有单层油罐并新建40m3卧式埋地双层油罐2×汽油+2×柴油,30m3卧式埋地双层油罐1座(汽油罐),总容积190m3,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并改用电锅炉。新建水冲式厕所1座23.18m2,成品箱式便利店20.65m2。工程总投资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 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城镇下水管网;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清洗油罐产生的油泥和污油由专业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不在场区内储存,不外排 |
2 | 中心加油站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 伊宁市巴彦岱镇宁远路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四师分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宁市巴彦岱镇宁远路,总占地面积5185.7m2。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1°15'36",北纬43°57'29"。项目主体工程为双层罐改造,拆除原有普通加油岛并建设防渗加油岛,拆除原有单层油罐并新建40m3卧式埋地双层油罐6座(包含4个汽油罐及2个柴油罐),钢制卸油口箱1座,总容积240m3。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并改用电锅炉。新建水冲式厕所1座35.76m2,化粪池一座,成品箱式便利店20.65m2。工程总投资1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5万元,占总投资的29.3%。 | 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城镇下水管网;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清洗油罐产生的油泥和污油由专业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不在场区内储存,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