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20日我局拟对2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9-8182544 传 真:0999-8182544
通讯地址:伊宁市解放路219号 邮 编:83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可克达拉市全生态整屋快装新型环保材料加工项目 | 可克达拉市北部工业区 | 新疆国亿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市北部工业区,位于可克达拉市西北3.5km处,海河西路以南,峨眉山北路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7'48",东经81°0'39"。项目总占地面积29319m2,总建筑面积16183.91m2项目,新建原料厂房1栋、生产车间1栋、加工厂房1栋、辅助厂房1栋、办公楼1栋。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0.92% |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时清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2 | 可克达拉市政道路二期(第二部分)汉江东路建设项目 | 可克达拉市南部生活区 | 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市南部生活区,道路起点为规划的天山南路,终点为规划的长白山路。本工程道路等级属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工程全长1183.052m,道路红线宽度为30m,附属工程包括电力、电信、供水、消防、绿化、地下管线、道路照明以及道路交通工程。工程总投资26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采用局部优化线路、合理降低路基高度等方式,减少沿线土地的占用;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工作,施工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沿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要求;施工期固体废弃物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