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4团部~榆三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4团部~榆三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点K0+000位于G30线辅道注:距离左侧61团G30互通立交4km。)途经64团种子站、2连、64团团部(可克达拉镇)、64团加工厂、9连、10连、8连、17连、榆三线、18连,终点K30+000Z763线通乡(营)公路相接,全长30.0km属于改扩建道路,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路面宽度10.5m行车道宽度2×3.75m两侧各有1.5m硬路肩和0.75m土路肩。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34处,新建涵洞660/46(m/),新建桥梁142.16/4(m/座)。工程估算总投资16800.0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560.00万元。项目计划工期16个月。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将产生废水、粉尘、噪声、弃土弃渣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是在原路面基础上进行,施工期对当地的交通将产生影响;工程建设会占用部分耕地、林地、荒地,对当地林业、农业、生态有一定影响,临时占地对当地生态有一定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将对沿线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产生影响;交通噪声对工程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区产生影响。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及效果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内,严禁越界施工;施工前将占用林地、耕地、荒草地等表土壤进行剥离,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对剥离的表土采取拦挡、防尘网覆盖的措施。施工结束后,对路基两侧绿化选择植草方式;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料场进行弃料作业,禁止随挖随倒;弃渣后及时恢复植被或覆土造地。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桥梁施工避开输水期(6月~8月)。严格规范筑路材料堆放,明确施工范围,严格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废水严禁排入河(渠)道。

在施工将养护废水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力度与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高噪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鸣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

(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限速;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严密遮盖,运输时遮盖篷布,施工裸露地表及时做严实处理,大风天气严禁施工。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另外,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在沥青拌合站及施工营地设置粉尘收集装置,防治扬尘污染。沥青拌和站采用封闭式筒仓熬制沥青,沥青烟气通过筒仓顶部排气孔排出,排气孔设置布袋除尘器。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改建路段产生的废弃沥青。施工期生活垃圾要求集中收集,禁止乱丢乱弃;改建路段产生的废弃沥青属于危险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弃入弃土场,废弃沥青破损并与新砂石料混合后为路基材料予以利用,用于铺设路基。

(6)景观保护措施

严禁超设计范围施工和占地。对工程施工范围内植被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尽量维持周围原有布置。对工程施工破坏的地形及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人工修复,做好“三同时”工作。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污染以及危险物品运输、交通事故等对环境生态的破坏和潜在危险。完善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及抢救对策。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经过团场、连队的路段,设置减速带和禁鸣标志。同时在具备绿化空间的居民点靠近道路一侧加强绿化,种植当地适宜的榆树等树种。公路养护部门应加强路面养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以保证路面良好状。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公路桥梁两侧设置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标识,设置加固防护栏、高于0.5m高的防撞墩、桥面径流收集,并设置事故应急池,以防事故条件下危险品对沿线水体产生污染。

(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公路路面养护管理,发现破损面,即进行修复;加强机动车管理,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和绿化措施来实施,同时须加强对建材建碴类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及洒漏现象。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禁止超载及运送散装粉状货物无遮盖的车辆上路;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总平面布置较合理。本公路建设将改善当地生产和生活条件,为道路沿线的物资、贸易、农产品、旅游等行业的开发与繁荣提供了必要的交通保障。公路的建设和运营将不可避免的对沿线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后,对沿线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依据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通过建设单位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2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形式发表意见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4、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5、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7、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对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9、对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反馈意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人:李海

  话:0999-8182327

  箱:n4sjtj@163.com

  真:0999-818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