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环保局《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兵环发〔2017〕208号)文件要求,针对砖瓦行业普遍存在未按要求安装除尘、脱硫和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多数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严重等环境违法问题,结合我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师市辖区内砖瓦行业的管理,严厉打击砖瓦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基础上,对我师市范围内砖瓦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
二、工作要求
要充分认识砖瓦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对各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处理。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团场对本辖区内砖瓦行业企业进行深入排查,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摸清砖瓦行业企业的总量,数量、规模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第二阶段:根据排查结果,针对各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分类处理:
1.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取缔。
2.无环评手续,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
3.有环评手续,未安装除尘脱硫和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的责令停产整治。
4.有环评手续,已安装除尘脱硫和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的限期完成验收。
要把专项行动的整治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砖瓦行业企业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